永顺检察: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2023-11-17 12:19:1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彭慧敏 向环超 | 点击量:878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慧敏 向环超)“感谢检察官们一直来看我,这笔司法救助金对我们来说太及时了!”近日,当永顺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彭某某的手中时,她紧握着检察官的手不停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积极挖掘救助线索,努力助推乡村振兴

“老爷子,我们是检察院的检察官,这次来是给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今后你要是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告诉我,我们一定想办法帮您解决。”11月,冷风吹不散热情,彭飞将手中的司法救助金递给受害人家属谢某某。

​2022年3月,永顺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刑事案件被害人李某某家庭经济困难,存在因案致贫的可能性,遂将线索移交至该院第三检察部,依托司法救助缓解其家庭困境。

在接到该线索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被害人李某某及其家属,关心其生活现状及家庭困难情况,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该起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李某某未获得任何赔偿,且家庭系低保户和脱贫户,李某某本人及丈夫系智力三级残疾人,儿子刚上小学一年级,日常靠婆婆和公公照料。

对于李某某一家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李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李某某一家后续生活问题,我们将定期开展司法救助‘回头看’,积极对李某某开展多元救助及综合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以检察之力助力乡村振兴。”承办检察官说道。

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全力实现精准救助

“感谢检察院和检察官还记得我们,有了这笔钱,我们的生活压力缓解了很多。”当检察官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至受害人家属曾某某手中时,曾某某连声感谢道。

2022年6月,曾某某丈夫盛某某因潘某某无证驾驶而受伤倒地并死亡,同年10月永顺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赔偿经济损失70万余元,但潘某某无能力履行赔偿。被害人盛某某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曾某某每月收入微薄,还要赡养两位老人,赡养压力大。

永顺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接到移送案件线索后,仔细查阅原案证据材料,并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入户的方式,充分听取诉求,认真了解被害人家庭所面临的真实困境和具体需求,帮助其一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建立多元救助机制,激发司法救助效能

“小妹妹,如果你有什么不开心的,可以和这位姐姐倾诉……”在心理辅导师的帮助下,被害人彭某敞开心扉,说出了心中困扰已久的问题。

2023年5月,永顺县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案发后,被害人学习、生活状况不稳定,急需心理疏导。对此,永顺县检察院启动综合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黎明爱心小屋”,多部门联动,动态评估被害人状况,借助专业力量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

“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更应注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救助工作,从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关怀等多方面出发,帮助未成年人走出阴霾。”承办检察官说道。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近年来,永顺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全力打造“司法救助+”新模式,加强与妇联、教体局、关工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自今年11月以来,共有8名司法救助申请人收到了来自永顺县检察院的6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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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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